各相关机构及投资者:
根据财政部《2002年记账式国债发行规定》及相关付息安排,2002年记账式(十期)国债(以下简称“本期国债”)将于近期进行年度付息。为确保付息工作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付息基本情况
- 债券名称:2002年记账式(十期)国债
- 债券代码:【请根据实际代码填写】
- 付息日:【请根据实际付息日期填写】
- 债权登记日:【请根据实际债权登记日填写】
- 付息对象:截至债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,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国债全体持有人
- 票面利率:【请根据实际票面利率填写】
二、代理兑付安排
- 本期国债的付息工作由【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/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】代理实施。
- 利息资金将于付息日当日划付至各持有人对应的资金账户。
- 各相关托管机构应做好系统设置、数据核对及资金划转等准备工作,确保付息流程顺畅、准确。
三、重要提示
- 请各持有人及时核对账户信息,确保资金账户状态正常,以便顺利接收利息款项。
- 若在付息日后未收到利息,请及时与托管机构或结算代理机构联系核实。
- 本期国债付息涉及的税收事宜,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执行。
四、联系方式
如有疑问,请联系:
-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:【联系电话】
-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:【联系电话】
- 本期国债发行主管部门:【联系电话】
特此通知。
财政部国库司
【日期】